修改時間:2025-09-25 瀏覽次數:698次
湖北省律師協會面向全省征集2020-2024年間的無罪辯護案例,最終評選出“十大無罪辯護經典案例”,其中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管理合伙人劉麗偉律師團隊辦理的李某案入選。此案歷經八年七個月,最終由死刑改判為無罪。
01案件背景 2015年3月20日,被告人李某被指控酒后因瑣事與被害人羅某某發(fā)生爭執(zhí),隨后實施搶劫并致其死亡。一審判決認定李某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李某不服上訴,二審裁定發(fā)回重審。重審后仍維持原判,但最終在2023年11月27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證據不足宣告李某無罪。 02辯護思路 辯護團隊采用遞進式論證,逐層瓦解控方指控,具體包括以下四個層面: 非法證據排除:針對李某提出的刑訊逼供問題,辯護人申請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成功排除了李某在偵查階段的十二份有罪供述及兩份自書材料。 鑒定意見質疑:通過專家證人出庭質證,指出檢材基礎差、鑒定意見科學性存疑,法院最終未采納相關鑒定結論。 證據鏈拆解:辯護人發(fā)現供述中存在多處矛盾,如作案地點不一致、缺乏目擊證人等,并通過表格分析法揭示客觀證據無法印證李某犯罪。 合理懷疑構建:提出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如偵查機關未查明被害人在社交軟件上的約見對象及手機出售者身份。 03典型意義 本案成為湖北地區(qū)近年來通過證據辯護推動疑罪從無的標志性案例,具有以下意義: 非法證據排除突破:系統性舉證推動法院排除全部有罪供述,為同類案件提供范例。 程序正義彰顯:促使司法機關重視取證規(guī)范,警示偵查機關完善提審記錄。 疑罪從無原則落地:通過構建合理懷疑體系,證明“證據鏈不閉合即應無罪”的裁判邏輯。 在李某案中,通過非法證據排除、鑒定意見質疑和合理懷疑構建,成功實現無罪判決。
律師簡介
劉麗偉 律師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委員會管理合伙人,分管刑事業(yè)務部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武漢市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副主任、武漢律協合規(guī)審查法律專業(yè)委員會副主任 湖北省監(jiān)獄管理局第一屆執(zhí)法監(jiān)督員 武漢市武昌區(qū)人民檢察院聽證員 湖北省律師協會黨建專門委員會副主任 武漢市律師協涉黑涉惡犯罪辯護研究中心主任 武昌理工大學客座教授、東湖企業(yè)合規(guī)·刑事辯護研究院副院長 湖北省檢察院千案化解律師團成員、第三方評價中國庭審公開網庭審評委 葉 淵 律師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刑事部副部長 武漢市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副秘書長 湖北省律師協會黨建專門委員會委員 武漢市律師協會涉黑涉惡犯罪辯護研究中心秘書長 東湖企業(yè)合規(guī)·刑事辯護研究院副秘書長 楊 馳 律師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清華大學刑法學碩士 張科科 律師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長江大學法學學士,刑法學師從彭澤君教授。 深耕刑事辯護領域,積累了豐富的實務經驗。擅長辦理重大復雜疑難案件。善于與辦案單位溝通法律意見。 執(zhí)業(yè)多年,因出差或辦案已走遍全國三十多個省級行政區(qū)。通過有效辯護,相當案件為當事人爭取到減輕刑罰、降低量刑檔次、取保候審或被判緩刑等較為理想的效果。 韋淅涵 律師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中南民族大學法學學士。自2023年加入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起,辦理過多起刑事案件,取得較好辯護效果。 肖鑫宇 律師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湖北警官學院法學學士 劉欣慧 律師 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華中師范大學經濟學學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學士(雙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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